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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顺:旅游景区提高门票价格 应提前6个月公布并公示

天眼新闻     2026-06-29 08:37:57     手机看旅讯     字号:T | T

 

  7月1日,《安顺市旅游市场秩序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将正式施行。《条例》针对安顺市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管理作出规范,其第十二条明确,旅游景区若计划提高门票价格,应提前6个月对外公布并公示。

  记者注意到,《条例》明确旅游景区在票务中心醒目位置、在线票务平台显著位置公示门票价格、另行收费项目价格、门票减免优惠政策及团体票价,确保信息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

  与此同时,景区不得超过核定的最大承载量售出门票,应提前通过线上线下公开发布流量管控和门票限销措施,做好游客疏导、分流。

  针对门票提价,《条例》进一步细化要求,旅游景区提高门票价格应当提前六个月公布,并在报刊、电视、网站等公共媒体公示,不得擅自涨价、变相涨价。

  在门票合并出售方面,《条例》规定,合并出售不同旅游景区或者同一旅游景区内不同游览场所门票的,合并价格不得高于各单项票价之和,且旅游者有权选择按照公示门票价格购买单项票。

  除此之外,《条例》明令禁止旅游景区捆绑销售门票,不得强制向游客推销联票、套票,相关经营活动还应当遵守法律、法规明确的其他相关规定。

 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杨媛媛

【来源:天眼新闻 】(责任编辑:张立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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